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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
来源:
综合管理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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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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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
2018-05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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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0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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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
本条例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。
第十三条
本条例自2016年7月8日起施行。此前发布的有关问责的规定,凡与本条例不一致的,按照本条例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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